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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逢魔(2 / 2)

“虽然是玩笑话,可是却有人会当真。”李歆瑶笑道。

“就因为这个玩笑话,夏洛才会被害?”

“这不过是对郡主的泄愤之举,那人想要一箭双雕,可是行动上未免小家子气,急切粗糙。”

让沈欢背上恶毒的名声,借机惩罚安夏洛,倒是一箭双雕,而且基本成功,就算有洛秋华为沈欢洗白,可这事儿没有证据,大家心里怎么想那就不一定了。

当然,这种事情在高人眼中自然不算什么,估计不少人都知道谁是主谋。

“看来那人对韩公子着实着迷的紧啊。”沈欢感叹。

李歆瑶颇有些好笑道:“都说红颜祸水,看来这蓝颜也害人不浅。”

沈欢心有戚戚焉。

两人又不咸不淡的交谈了几句,直到快要上课时才分开。

沈欢走后,兰馨走到李歆瑶身边:“姑娘,就这样让她走了。”

“时机不对。”李歆瑶淡淡道,“今日事发突然。只是趁机试探一下,看她的样子,似乎知道些内情。”

兰馨摇摇头:“谁会这么蠢,在这个当口收拾她。”

“除了那个痴傻的,谁会这样做,那个侍女必死无疑,不用派人去盯了。”

“原来是她……”兰馨恍然。

李歆瑶站起来看着沈欢远去的背影:“是该让她知道自己的位置了。就算是陆家也护不了她……”

沈欢离开清风亭。就脚步不停的向大门走去。

“郡主,您这是去哪儿,教舍的方向不是这儿。”钟灵拉住她。

沈欢停下来扭头道:“逃课。逛街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你家郡主心情不好,再继续听课会出事的。”

钟灵见沈欢脸色认真,不自觉放开了手,跟在她身后离开了女学。

走在喧闹的大街上。晒着懒懒的阳光,沈欢的心情好了许多。

根据李歆瑶的话。沈欢大致能够猜出到底是谁策划了这件事,不过,能在安夏洛身边安置一颗这样的钉子,本事倒是不小。就这样牺牲了,不知道她心疼不心疼。

沈欢没有走远,就在附近找了家热闹的茶馆坐了下来。听这里的人们高谈阔论。

不过,茶馆还真是了解世情的好地方。尤其是国子监旁边的茶馆,都是文人学子常聚的地方。

什么安大人因为把仪仗给女儿而被人弹劾,罚俸禄半年。什么燕北又打了胜仗,捉了突厥的一位大将,少将军晏殊不日会到长安献俘。什么大皇子要去南方视察水军,有人断言说大皇子回来就会被册封为太子。

还有最近海外来了一批木材,都是上好的大块儿紫檀,极其珍贵,还有一种黄花梨的木料,美丽异常。

新兴的玻璃也成了众人谈话的焦点,此外,讨论最多的事情就是《长安旬报》和《新义学院》了,为了上面的言论,各执己见的文人可谓是唇枪舌战,差点儿就撸起袖子打起来了。

《国子监学》也传来消息,三日之后便会发刊。

还有人公开示爱韩修竹,那人作了一首赋,辞藻华丽,语气夸张,极力表现他对韩修竹的敬仰之情,沈欢听了捧腹大笑,真是有够肉麻的,不知道韩修竹听了会有什么反应。

正当沈欢听得津津有味之时,突然就听见了桌子反倒的声音,有个男子大笑,狂放悲愤。

“哈哈,韩修竹算什么,还不都是大爷我让着他,区区一个状元,也值得你这样不要脸,哈哈……”

“李贺,你分明是在嫉妒,就算你能参加科举也是个落榜的命。”

“张兄何必理会这种人。”

“掌柜快把这人赶走,真是扫兴。”

“就是他啊,活该倒霉。”

……

沈欢好奇,这人是怎么了,还挺有名,于是就从雅间的门帘缝向大堂看去。

此时大堂中间斜斜歪歪的站着一个身着青袍手拿酒壶的人,

这人体貌细瘦,巨鼻通眉,长得很有特色,辨识度极高。只见他发髻散乱,胡子拉碴,落魄凌乱。

“李贺?这人是谁,好大的口气。”沈欢向倒茶的茶倌问道。

小眼睛茶倌鄙夷的看了李贺一眼,然后向沈欢笑道:“姑娘有所不知,这人原做过几首歪诗,小有些名气,可是为人狂傲的不得了,恨不得每天鼻孔朝天走。就因为他这样不知天高地厚,不知道得罪了那位高人,今年大比时,因他父名晋肃,当避父讳,不能举进士。”

沈欢目瞪口呆:“就因为父亲的名字,不能参加科举。”

“是啊,谁让他倒霉。”

沈欢呵呵,世界之大还真是无奇不有。

“自从参加不了科举,他就这样了,整日喝酒骂人,要不是安大人怜惜他,曾为他说过话,早就不知道被教训多少次了。”

孤高狂傲,怀才不遇的才子,沈欢闻言也没什么兴趣了,再看时间也不早了,准备回去。

从茶馆出来,已是黄昏时分,西方天际红霞满天,甚是壮丽,沈欢伸手接住悬在天际线上的像是诱人鸭蛋黄的落日,对钟灵道:“你知道吗,黄昏有个浪漫的别称,因为黄昏是日与夜的过度时段,人与妖魔鬼怪可以同时出现,所以又被称为逢魔时刻。”

话音刚落,身后一阵马蹄声响起,沈欢扭头,看到一个人骑着高头骏马过来,夕阳将他的脸庞镀上一层金色,显得比平日更加英俊几分。

“郡主,果真是逢魔时刻……”

沈欢:“呵呵……”

来人竟然是是多日不见的老冤家沈延!!!(未完待续)